- Dec 31 Tue 201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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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業job hunting經驗分享(一):概述
本文分享一些我在美國律師就業市場找工作的經驗。我一路是做研究上來的,由於缺乏實務工作經驗,所以找起工作特別困難。希望我的經驗能夠讓大家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節省一些時間,有一些頭緒和信心。本篇主要講的是概述,下一篇會特別針對面試經驗分享。
- May 09 Wed 20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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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通過紐約州律師考試的準備分享
- Jun 16 Fri 2017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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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法實證研討會 -- 一點紀錄
這兩天全程參加了在中研院舉辦的亞洲法實證研討會。這次中研院邀請到了不少外國學者,以美國學校為大宗(其中包括百聞不如一見的Bernard Black),其他像歐洲、中東、東亞鄰國(日、韓、星、中、港)也都有學者來參加。主題以司法、商法相關的實證研究為大宗。連兩天密集地從早到晚聽下來(我聽的都是商法、比較法的場次),收穫蠻多的,趁著記憶猶新趕快把一些觀察記錄下來:
1. 唉!感覺上,法移植的陰影揮之不去。東亞諸國像是台灣、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這些國家或許因為在早期殖民、西化運動的影響下,總是對自己信心不足,總是覺得西方那套比較好,所以立法、修法總是要貨比三家,法學方法也總是仰賴「比較法」,也就是第一步,先看看西方國家怎麼說,第二步,再看看跟我們相似或鄰近的這幾國哪國抄得比較好,或是抄完以後比比看大家實際的成果如何。不可否認的是,這幾十年的法移植下來,各國也有意識到法律在地化的重要,所以慢慢從這樣的根基上開始嘗試長自己的東西。
所以,法律實證研究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這場研討會是「亞洲」法實證研討會,理論上,可以看到來自東亞各地不同國家的學者,學習用實證研究方法來觀察各國的法律現狀、發展或反省,感覺上,亞洲學術的未來似乎充滿了活力。實際上呢?
這兩天,針對這一篇篇亞洲學者對各國現狀所做的實證研究,Bernard Black跟Kate Litvak不斷強調(如果不是打臉或批評):在一頭栽進實證研究前,很多人都忘了先問自己說,為什麼我們要做這樣的研究?針對這樣的問題,跑跑迴歸、run跨國數據的比較,真的就是最佳解嗎?你們到底解決了什麼東西?你們有弄清楚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嗎?有一篇被最直接地打臉:那篇直接是引用Black一篇1990的文章與問題意識,簡單的來說,他們在做的是,就是用亞洲數據跑一個亞洲跨國版的1990 Black文章。結果,Black說:「我當時寫那篇文章時,是因為美國當時在實務界盛傳有OOXX的現象,而我覺得這是一個直接挑戰當時公司法設計的議題,所以我去用實證跑跑看是否如此。這裡我也同樣問你們,你跑的這些國家是否也有30年前那樣的現象?這些國家的公司型態、組成跟公司法的設計有衍生當時美國遭遇的議題嗎?還是這根本是兩組不同的問題?如果不一樣,你幹嘛用我的paper跑這些東西?
1. 唉!感覺上,法移植的陰影揮之不去。東亞諸國像是台灣、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這些國家或許因為在早期殖民、西化運動的影響下,總是對自己信心不足,總是覺得西方那套比較好,所以立法、修法總是要貨比三家,法學方法也總是仰賴「比較法」,也就是第一步,先看看西方國家怎麼說,第二步,再看看跟我們相似或鄰近的這幾國哪國抄得比較好,或是抄完以後比比看大家實際的成果如何。不可否認的是,這幾十年的法移植下來,各國也有意識到法律在地化的重要,所以慢慢從這樣的根基上開始嘗試長自己的東西。
所以,法律實證研究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這場研討會是「亞洲」法實證研討會,理論上,可以看到來自東亞各地不同國家的學者,學習用實證研究方法來觀察各國的法律現狀、發展或反省,感覺上,亞洲學術的未來似乎充滿了活力。實際上呢?
這兩天,針對這一篇篇亞洲學者對各國現狀所做的實證研究,Bernard Black跟Kate Litvak不斷強調(如果不是打臉或批評):在一頭栽進實證研究前,很多人都忘了先問自己說,為什麼我們要做這樣的研究?針對這樣的問題,跑跑迴歸、run跨國數據的比較,真的就是最佳解嗎?你們到底解決了什麼東西?你們有弄清楚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嗎?有一篇被最直接地打臉:那篇直接是引用Black一篇1990的文章與問題意識,簡單的來說,他們在做的是,就是用亞洲數據跑一個亞洲跨國版的1990 Black文章。結果,Black說:「我當時寫那篇文章時,是因為美國當時在實務界盛傳有OOXX的現象,而我覺得這是一個直接挑戰當時公司法設計的議題,所以我去用實證跑跑看是否如此。這裡我也同樣問你們,你跑的這些國家是否也有30年前那樣的現象?這些國家的公司型態、組成跟公司法的設計有衍生當時美國遭遇的議題嗎?還是這根本是兩組不同的問題?如果不一樣,你幹嘛用我的paper跑這些東西?
- Feb 28 Tue 20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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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日常:論文發表/戰場
今天來我們家發表文章的是Eric Posner,他來發表一篇很新的文章: A Proposal to Limit the Anti-Competitive Power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我把內容摘要在後面)。
- Feb 18 Sat 20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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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ullo上週提出辭職,美國聯準會的空缺將多達三席
美國聯準會(The Fed)在上週五(2/17)公告其中一個委員,64歲的Daniel K. Tarullo準備在4月辭職(他的任期原本到2022年)。他的辭職將使得聯準會的空缺達到七席中的三席,原本就空著的兩席是由於之前共和黨在參議院中對於Obama所提名的人選故意不予表決、留待選後表決,而遺留下來的空缺。這個策略與當初Scalia大法官過世後參議院也不對Obama所提名的人選進行表決的策略如出一轍。
- Feb 07 Tue 20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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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百貨業巨人Macy’s自己被擺上架了?
158歲的百貨業巨人Macy’s是幾十年來美國百貨零售業合縱連橫下的產物。它與Bloomingdale’s本來就在同個集團下,2005、06年Federated Department Stores及May Department Stores等合併收購都是Macy’s壯大的軌跡。
- Jan 25 Wed 20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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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一些美國的學校基金、退休基金的資訊 -- 與我們的退輔制度做對照
最近臺灣吵年金改革的問題不可開交,剛好這學期選了一門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的課,最近都默默地在上課的時候把退撫基金打開來比較,再默默地關起來... (請參考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7/01/public-employee-pension-plans-in-taiwan.html)。
比起臺灣基金多半透過短期基金、股權的直接投資或委外代操,美國的大型學校、退休基金似乎一直都對如何賺錢比較有想法,我就順便把在課堂上聽到的一些資訊打在這裡吧!
比起臺灣基金多半透過短期基金、股權的直接投資或委外代操,美國的大型學校、退休基金似乎一直都對如何賺錢比較有想法,我就順便把在課堂上聽到的一些資訊打在這裡吧!
- Jan 23 Mon 201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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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支付2000萬美元,與FTC就司機報酬不實陳述的指控達成和解
- Jan 16 Mon 201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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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Trump即將提名的SEC主席Jay Clayton
現任Sullivan & Cromwell 的合夥人Clayton(50)是華爾街有名的商務律師(擅長IPO、M&A)。他長期身為Goldman的顧問,代表其處理的大案件包過2008年美國政府7000億美元紓困案中對Goldman紓困的100億美元,以及Buffet的Berkshire在同年對Goldman的50億美元投資案。
- Dec 14 Wed 2016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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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Morgan Chase to Pay $264 Million to Settle Foreign Bribery Case
這是為Berkeley Business Law Journal整理的新聞摘要
https://thenetwork.berkeleylawblogs.org/2016/12/13/jpmorgan-chase-to-pay-264-million-to-settle-foreign-bribery-case/#more-4695
https://thenetwork.berkeleylawblogs.org/2016/12/13/jpmorgan-chase-to-pay-264-million-to-settle-foreign-bribery-case/#more-4695
- Nov 27 Sun 201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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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吧:憲法的信仰者
只是回想到以前在宣導大眾瞭解、接納、幫助肯納(「自閉」)症星兒時,所迸出的一點小小靈光:
想要與宗教信仰對抗,我們需要更多憲法(平等、自由理想)的傳道者。如果信仰宗教者可以挨家挨戶的傳道,信仰憲法者或許也做得到?重要的是,這些傳道者,不需要、也不該把對方貶為不信仰憲法、不堪的「異教徒」。因為信仰憲法,與信仰聖經之間不是互斥的。我們要做的,是讓對方接觸憲法、瞭解憲法、相信憲法。
遊行或許可以作為情緒的宣洩,但也可能淪為群體內價值觀相同的團體間各自比大聲的戰爭。這禮拜你喊一喊、下禮拜換我。也因為如此,許玉秀前大法官當時有了舉辦「模擬憲法法庭」的初衷。即便是這樣看似能讓雙方意見充分表達、交流的場合,當時獲邀為現行民法的合憲性辯護的一方在最後一刻選擇退出,沒有參與當日的嚴詞辯論。這除了證明,「維持現狀」一直是處於有利位置者最佳的防守策略外,也讓我們認識到,除了正面交鋒以外,我們也需要更多私底下面對面的接觸、交流傾聽。
想要與宗教信仰對抗,我們需要更多憲法(平等、自由理想)的傳道者。如果信仰宗教者可以挨家挨戶的傳道,信仰憲法者或許也做得到?重要的是,這些傳道者,不需要、也不該把對方貶為不信仰憲法、不堪的「異教徒」。因為信仰憲法,與信仰聖經之間不是互斥的。我們要做的,是讓對方接觸憲法、瞭解憲法、相信憲法。
遊行或許可以作為情緒的宣洩,但也可能淪為群體內價值觀相同的團體間各自比大聲的戰爭。這禮拜你喊一喊、下禮拜換我。也因為如此,許玉秀前大法官當時有了舉辦「模擬憲法法庭」的初衷。即便是這樣看似能讓雙方意見充分表達、交流的場合,當時獲邀為現行民法的合憲性辯護的一方在最後一刻選擇退出,沒有參與當日的嚴詞辯論。這除了證明,「維持現狀」一直是處於有利位置者最佳的防守策略外,也讓我們認識到,除了正面交鋒以外,我們也需要更多私底下面對面的接觸、交流傾聽。
- Oct 29 Sat 2016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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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Opens In-Depth Antitrust Review of Merger between London Stock Exchange and Deutsche Börse
這是為Berkeley Business Law Journal整理的新聞摘要
https://thenetwork.berkeleylawblogs.org/2016/10/28/eu-opens-in-depth-antitrust-review-of-merger-between-london-stock-exchange-and-deutsche-borse/
https://thenetwork.berkeleylawblogs.org/2016/10/28/eu-opens-in-depth-antitrust-review-of-merger-between-london-stock-exchange-and-deutsche-bo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