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交大科法年度盛會

     十一月二十四日,深秋的早晨,新竹不間歇的風不致刺骨,但低溫已足以令人耽溺於被窩;交大校園晚間的霧氣已散,天空中的旭日卻猶未將雲層完全撥開。清晨六點半,是大學生夜唱結束正準備回家的時間,是菸酒生方寢被子甫熱的時刻,而交大電資大樓前早已聚集了一群忙碌的背影:男生身著清新藍襯衫,女生點綴亮麗粉紅。即使陽光欲拒還迎,交大科法人皆神采奕奕,因為今明二日是他們一年一度的大日子: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

     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對於像我一樣的交大科法新生來說,就像是一個「入門儀式」。在老師們、學長姐們的口耳相傳下,本門的傳統是這樣的:交大科法是全國少數能動員全所全體投入活動的法研所,而全國科法研討會是國內少數能聚集全國法律人、科技人共聚一堂的盛會。今年也不例外,為了籌備全國科法研討會,交大科法投入包括所上8位專任教授、4位所辦助理、各級(已畢未畢)學長姐,以及所有碩一、碩二的學生們;而與會來賓來自全國各地,不論是科技人、法律人,皆與我們共襄盛舉,不亦樂乎!這是個思想薈萃、專業整合,佈局未來、接軌國際的大型研討會。

      且別說我們一早為佈置會場而吵醒太陽;當太陽始初掛天空,與會來賓早已以遊覽車為單位,一車車魚貫入會場,數以百計,當時尚不及八點半。時至九點,大會在主席交通大學黃威講座教授、台灣科技法學會劉尚志理事長以及貴賓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教授的主持下正式揭開序幕。於此時起,為期二日,交大電資大樓一樓之三個會場、二十二場研討會,交談聲此起彼落,辯論火花激盪,不曾間斷,為台灣科技法律再添一腔熱血。恭逢其盛,今年正是全國科法研討會第十五週年紀念!

 

科法籌備大小事

 

     以碩一碩二學生群為主的工作團隊分為三組,其中一組負責聯絡來自國內外的貴賓、主持人及講者,另一組負責整理、製作論文集,而我所屬的行政組則負責剩餘事務。其實行政組的工作挺多樣化的,沒有一項工作特別繁重,但就是做完一件一件又來。由於絕大部分的工作我們都堅持自己包,在這其中就能接觸許多挺有趣的事。例如,大會當天有兩場同步演講,有項工作必須由我們自己操作轉播器材,由A會場轉播至B會場。在導播室中學習如何操作母子畫面、人物特寫、音效播放等等的過程實在是件有趣的事,再忘我一點就會以為我現在身處運動比賽的轉播室裡面,努力捕捉每個精彩一瞬間。而為了泡茶、擺桌巾等會場庶務添購,四五個行政組大男生們相伴去逛新竹年貨大街也是挺奇妙的畫面。

     學長姐挺照顧我們的,他們總給我們一種「天塌下來沒關係,有我們扛!」的安全感。在籌備過程中,也可以見到所有人對這件大事的慎重程度:哪張報到桌上缺了幾支什麼顏色的筆,又或是害怕與會貴賓沒有停車位而先開自己的車幫忙佔位子,一切大小環節,師長、學長姐都要求我們務必貼心、用心、細心!印象很深刻的還有當天我負責的C會場時鐘慢了5分鐘,有點懼高的我就這麼一咬牙一閉眼一橫心一蹬腳爬梯子到2.3公尺高處去校正的壯舉。研討會休息時間,我替來賓播放bassanova輕快音樂,替講者換投影片,找機會靜靜注視與會者們的交談神情,抑或淺淺品嚐學術氣息。

       從幾個月前的籌備開始到大會當日,每一位老師、學生都很重視這件事,努力貢獻己力。其實一開始我真難想像就這麼四、五十人可以撐起這麼大的活動,但是誠如志潔老師所說:「誰說小蝦米力氣會輸給大鯨魚?」經過這一場活動,由於我們人本來就不多,互相cover一下,再偷閒暇時間瞎聊,一群人就熟了,我們這群新生也算正式入了門,大功告成!

 

科法人在想什麼?

 

     隨著科技不斷地向前邁進,衍生出的社會問題也是無奇不有。我當日服務的C會議場的議題主要分商標權、著作權、新興能源科技以及醫療契約與糾紛四大部分。有句話叫做「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法律何嘗不是呢?本次研討會我就聽到了許多很有趣的議題,這些議題都還跑在我國的立法前面,各個值得參考:

       例如商標權的保護,從傳統的平面標誌、視覺商標歷經修法,除了聲音商標之核可外,本場研討會中實務工作者更提出動態商標保護之可能。著作權部分,講者以科技保護措施控制一般商品「售後市場」為題,探討著作權之濫用。而針對此議題,與會來賓亦提出有趣問題:製造Wii遊戲機之公司出版之遊戲軟體,以往只專屬Wii遊戲機使用;依照台灣社會情況,大部分業者傾向為玩家之他公司遊戲機做改裝服務,使其亦得使用Wii專屬之遊戲軟體。既權利濫用與權利保護只在一線之間,究竟改裝業者、Wii所屬公司、花錢買遊戲機的玩家等人,何者應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呢?

     環境保護是全球當今最重要的議題,先進國家多以「碳權」的授權來達到污染之有效管制。有與會來賓提問,「碳權交易市場」未來在我國是否亦有成立的可能?如果成立該市場,其宗旨是否又會偏離原本保護環境之初衷,而反倒另闢一金錢風險追逐之新戰場?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人們對於醫療的極限之看法也更不同。有人求生、有人求死,病者為大還是家屬為大?「告知義務」道盡了醫病間之緊張關係。醫界出身,而後成為法律人的講者,以悲天憫人的心腸與我們談何謂有尊嚴的善終。

       在我看來,「科技」法的名稱,主要還是相對於傳統法做區別,專利法只是其中一部而已。科技法其實就是新興法,也就是隨著社會演進跑在最前端守護著我們的法律!

 

後記

 

這次籌辦全國科法的總召芳儀學姐聽說是第一個碩班總召,這幾個月來常常看到她的身影穿梭在各個組別間協調統籌,甚至大會當天也親自替大家廣播議程,除了老師以外就屬她最辛苦!但神奇的是,平日上課時竟不見學姐有絲毫的落後,辯論時我們照樣被她殺得七葷八素!我真的要致上十二萬分的崇拜:學姐妳這是哪一招這麼厲害?也教教我們怎麼樣做時間管理吧!

最後小學弟我要在這邊向這次籌備大會的所有同門師兄姐、掌門師父師娘們大聲說:你們辛苦了!這次全國科法研討會圓滿成功!!

arrow
arrow

    imhuan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