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項議題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觀點,
可能因而導致或本身源自於各自不同的立場,
然後就是無解的對立,然後不了了知,
直到問題重複再出現。
太容易採取或決定選擇其中一種立場,
而且堅守著它的時候,
解決問題的空間通常也容易會被兩極化地壓縮。
或許問題本來並沒有那麼非黑即白或對立,
或許我們不必要急著把對方(其實也是自己)逼入牆角的,
馬上就說我是對的你是錯的,
話都說死了,剩下的辯論其實都淪於各自表述立場而已。
昨天正式結束了在交大的學習旅程,
現在想想,這段過程中收穫最多的不在於知識,
而在於在學習如何針對一項爭議去尋找解決的方法。
很多人喜歡笑法律人不就是甲說、乙說、丙說背一背,
但我深深覺得社會科學/一個學院的價值,
正在於能夠提供一個各說、各種多元價值並陳的平台,讓不同思想的人彼此溝通、學習、說服,嘗試從各種方案中找一個當下的最適解。
可惜的是,離開學院以後,
可能因為現實,可能因為利益,或是因為效率,
大家慢慢的形成/為自己選擇了一個立場,
節省碰到問題時先重新掉思考一遍的時間。
結果,我們的思辨/解決問題的能力,
只是變成了捍衛自己立場的話術及武器,
原本應該是先有推論邏輯後有結論,
變成先有結論,再去找能夠支持這個結論的理由。
當一個絕對保守或絕對自由的大法官是否比較輕鬆呢?
因為不論任何議題過來,根據他們的立場,
一定可以輕易的選擇結論,剩下的只是找理由而已,
真正內心糾結的反而是在中間搖擺(沒有既定立場)的那些人吧?
而法庭上,兩造真正需要說服的也是那些人而已。
真是有趣!
當然,不論是絕對自由或是絕對保守的大法官,
想必他們之所以有如此堅定的立場,
一定也是經過積年累月的經驗累積之後的結果。
但是有時候我還是會天真的覺得,
假設如果今天碰到任何問題時,
大家都先沒有立場的去面對它,
事情的「討論」本身,會不會更有/或真正有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