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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如何成為論文?〉座談會

許玉秀教授發言記錄

 

時間:2012/3/21上午

主辦人:王立達教授

主講人:謝銘洋教授

主持人:許玉秀教授

 

一、引言

 

        如何寫作?在擔任大法官之前,所開授的專題研究課程,都叫做「刑事法論文寫作」,因為專題研究的課程,就是在利用一個主題,來學習如何完成一個學術研究,研究做得如何,當然是從研究過程的紀錄去檢驗,寫作專業論文,就是在記錄一段研究過程,所以專題研究的課程,就是在利用一個主題學習寫作專業論文,而且這種課程主要都是研究所的課程,研究所的課程最終目的都是在幫助學生能夠寫出一本好的碩士論文。如果可以從訓練寫作學術論文的角度,去修習研究所的課程,就算掌握了學術研究最重要的專業技巧。(這就是程序性思考)

 

        我同意謝老師說的,寫論文最重務實性:上通天,下著地。寫論文的價值,最重要的是寫出結論,即使討論的過程多麼活潑、再精彩,還是要有結論,才會對自己和這個社會有貢獻。

 

        我也同意謝老師的結論:多運動以儲備體力。寫論文很消耗體力,需要毅力。雖然邱吉爾曾說:「運動是自殺的行為。」,但我是支持運動的。我個人維持體力的方式是睡眠,睡眠也是恢復體力很重要、有效的方法。我認為運動真的對寫論文很有幫助,我觀察運動員訓練競技的爆發力和續航力,因而認為運動習慣對於培養意志力和毅力很有幫助,在寫論文的時候,這些都可以幫助持續不懈地思考。

 

        謝老師剛剛提到求學過程中因為稅法研究的範圍已有極限性,只好選擇轉換研究領域放棄稅法,我認為很可惜。其實在大法官任內做多號解釋時,發現不論刑罰或稅,對人民來說都是最重要的事,因為它們都給人民帶來痛苦。一個人一生中,不是每個人都會碰到刑罰,但每個人一定會碰到課稅的問題。從這個觀點來看,其實國內的稅法專家還太少。

 

        剛剛也聽到謝老師談到年輕時的唸書經驗,分享有效的讀書方法,並以考上國考作為佐證。這固然是一個好的衡量方式,但也別忘了,考上司法官的恐龍法官大有人在。所以我認為讀書有沒有讀懂讀通,學習有沒有效,也要看整個人生的經歷、對社會的貢獻而定,這是我另外要補充的。

 

二、如何選擇研究題目?

 

        要寫論文的有兩種人,一種是渾渾噩噩,只是想畢業或不知道該怎麼找題目的人;另一種則是像謝老師一樣能夠自學、自己挑題目、注意時事的聰明人。

 

        我特別想針對渾渾噩噩的人討論,他們應該怎麼發掘問題?有什麼策略?

 

        其實能唸到研究所,表示你多多少少能唸書、有唸點書,所以不要把自己當成外行人。我提供一些大方向:

 

一、你唸書的時候有沒有碰到不懂的地方呢?常常因為沒有時間進一步思考,剛好可以利用寫論文的這段時間,好好地研究一下。

 

二、第二個可能的方向是,你在唸書時一定會唸到某個部分你最喜歡,感覺唸得很懂、唸得很有心得,那麼利用寫論文的機會去更深入地研究,很可能容易有成果,這也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三、第三點要思考的是,我將來要做什麼?我將來是否在學術界繼續做研究?還是在實務界工作?舉個刑事法的例子:

 

       如果將來預計當法官的人,我會建議他去研究競合理論。對學者來說,這是很枯燥無味的題目。但是這個題目對於將在或已在實務界工作的人來說很實用、很重要(或許也很有趣)。  

 

       如果將來預計做研究的人,一些有挑戰性的基礎理論方面的題目,就比較適合,例如,研究犯罪階層體系這麼抽象的題目,它甚至需要深厚的哲學基礎。藉由這種題目,可以開拓對基礎理論的研究視野,將來進行任何一個部門領域的研究,都會比較紮實。

 

       這兩個極端的例子告訴我們,其實從興趣這個方向來決定論文題目是很重要的,站在其中一端,本來就會覺得另一端的問題很乏味。

 

        沒有一個題目是絕對有趣或無趣,重點在於能不能透過一個題目的研究,證明自己有完成一件工作的能力,這其實就是在表現工作態度。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是一個重視研究的學校,我曾經要推薦一個學生去申請耶魯,對方教授向我打聽這個學生的狀況,他第一個問題就是問:這個人有沒有獨力完成工作的能力?這是內行人才會問的問題。有的人很會吊書袋,或者雄辯滔滔講出再多理論,這些都沒有用,如果最後寫不出一個完整的作品,代表你沒有這種完成工作的能力。反映到現實人生,可想而知,這種人經營人生也是很容易失敗的。

  

       題目到底有沒有大小呢?其實小題可以大作,大題也可以小作,就是看每個人如何發揮、有沒有信心。

 

 

三、寫論文的基本準備

 

        在講寫論文的策略之前,還有一些必要的準備,那就是信心跟決心:也就是我要做的事我都做得到,而且我一定要把它做到。人生也是一樣,人生的每一件事,不管是唸書、工作、談戀愛、結婚…都是人生的一件作品。這每一件作品一旦完成,就人生的一個正面的經驗,累積許多正面的經驗,就會對自己有信心。

 

        我過去有一個學生,考國考考得有點辛苦,到碩四上終於律師和司法官雙榜考上,我跟他說:「現在應該開始卯起來寫論文了吧?」,但是他光是慶祝就慶祝了好久,到了二月的時候還在慶祝。四月的某一天,我接到他的mail說:「老師,我可能要辦休學,先去司訓所受訓,因為有固定收入,家裡有需要。我的指導老師跟我說我的論文也可以這樣就交出去,我不想就這樣交出去,想說先去受訓,開始工作之後再復學並同時寫論文,這樣當然有難度,但是能不能拿到學位就看緣分了。」我立刻回了一封信:「你知道自殺的核心意義是什麼嗎?就是放棄。能放棄一件事,就能放棄第二件,之後就會變成習慣,碰到一點困難,就會選擇放棄。碩士學位對於未來的專業生涯,或許未必很重要,司法官裡面很多人都有碩士學位,如果你以後在職場上,碰到一個競爭關係,對方只因為多一個碩士學位,可能論文其實寫得一蹋糊塗,卻因此讓你失去那個想要得到的機會,你會怎樣地後悔?現在離畢業還有三個月,時間上綽綽有餘。你只要每天告訴自己:我一定要做到,我一定能做到一定可以順利畢業。」七月中旬,這個學生寄一封信給我:「老師,我論文口試通過了,成績91分。」我立刻回信:「請你記住,我是你這輩子最重要的貴人。」

 

如何建立研究信心?一個研究絕對不可能做完的,不然就不會有文藝復興的機會。文藝復興就是把前人的生活重新更燦爛地過一遍,如果舊題不能新作,就不會有文藝復興了。把前人的生活過一遍一樣也可以產生新奇,因為可以是不一樣的生活方式。同一個物體,在不同時代也可以定義得不一樣。例如極短裙,每個時代流行的款式都不完全一樣,稱呼也不一樣,我年輕時候叫做迷你裙,現在就不這樣稱呼了,長相也跟現在的極短不一樣。

 

       所以一樣的題目可不可以重寫呢?當然可以,研究絕對做不完。再舉個例子:十九世紀德國刑法學家費爾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的刑法學理論,最近在後世為人重新詮釋,沒想到這個人居然來自巴西,他寫了一本博士論文〈費爾巴哈之生與死〉,這本論文去年獲得巴伐利亞科學研究院的韋伯獎。要知道德國刑法基礎理論本身就很困難、浩瀚,這個可能連德文表達都不夠好的小子,不但有辦法精確、深刻地體會德文刑事法專業用語,還能有個人的見解,並且創造更多新的詞語。在這之前,德國研究費爾巴哈的人多的是,但是這個巴西小子一個人就掀出一波文藝復興,讓德國人十分佩服完成這樣的論文,除了顯示哲學基礎重要之外,就是我今天一再強調的信心、膽識、決心。

 

至於問題意識,問題意識如何培養?我認為沒有捷徑,就是不斷思考。沒有問題意識,你永遠沒有辦法進入研究的大門。沒有進去,任何論文寫作的策略談都不用談。但是,尋找問題意識,真的只有不懈地努力搜尋資料、消化資料。如果一定說有要訣,那就是仔細觀察各種時空解決方案的發展轉折,簡化地說,就是要對理論史有研究耐心。

 

 

四、我的碩論經驗

 

       基本上,我從來不會幫學生決定題目。我的想法就是你自己決定、你自己負責,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要承諾你一定會辦到!我認為沒有什麼題目是不能寫的,尤其以我們所上現在的風氣,應該不至於像我當初求學時那樣:教授還會不准學生寫特定題目!在我還在求學的時候,基本上,越抽象的主題我越有興趣像是責任理論,而越有挑戰的題目我也有興趣例如當初我的指導教授蔡墩銘老師建議我研究內亂罪,但是論文題目申報出去之後,那時候的所長反對我寫內亂罪。幸或是不幸?或許當時幸好沒選內亂罪,因為完成論文那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如果我以內亂罪為題,恐怕就沒有辦法順利畢業!

 

後來我選了一個題目:不純正不作為犯。那時候完全不知道這竟然是個大泥淖:雖然只有刑法第十五條一條的規定,但後面的理論非常廣闊,必須把作為與不作為相關所有的問題都研究一遍,才寫得出來。像這種大題目,教授也不會隨隨便便給學生寫,我倒不是有膽識,而是無知!不過莽撞地選擇研究這題目反而讓我收穫很多。這個問題從十九世紀接近中葉時,在德國刑事法界就引起注意,一直到1975年不純正不作為犯立法,中間經過150年的研究,挑戰這個研究的都是刑事法學界的大家,這表示看到的相關論文,多是大師之作,可以學習到好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態度。研究不純正不作為犯,讓我對刑法基礎理論有更廣泛的學習,建立自己對刑法基礎理論的研究

 

 

五、如何掌握資料用於論文

 

資料少、資料多是否影響很大?其實這也是看研究者的心態,還有能力。資料多雖然可能淪於膚淺的整理沒有價值,但反面來講,如果是深入地去整理歸納就會寫出有價值的東西,對自己研究功力也有一定助益。因為法學論述經常有甲乙丙丁各說的論述,在國科會引進TSSCI的制度時,其他領域的學者質疑法學研究的學術價值。我完全不同意,並且我認為,這就是法學的特色:

 

法律本來就是用來解決社會衝突的。今天針對一件糾紛,本來就會有來自原告之說、來自被告之說,作為仲裁糾紛者,徹底理解每一說、每一個意見,與其充分討論,最後並提出自己的意見,附理由說服雙方,這本來就是法律論述的本質。我們要有自己的創見,但是不能自說自話,法律的實用性就是解決衝突。如果不針對各種見解表現出已經理解,之後才有所選擇,如何能讓發生衝突的雙方信服?因此,法官對於被告的主張跟原告的主張都必須先證明已經瞭解,且必須要有所回應,而不能只以自己的意見說了算。

 

學術論著跟寫小說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學術是對話,這是誰說的,那是誰說的,我們都必須詳實的引註,除了忠於原著、不剽竊他人智慧財產外,對讀者也要有交代。同一篇文章,你不一定就解讀得最好,有能力的讀者如果對文章有興趣、想要進一步思考,可以按你的註解索驥,找到原始資料,以自己的方式解讀,這樣才可能使解決問題的方案不斷進步,這也是學術研究可以不斷突破的原因。

 

引註詳實,才能比較不同研究者的解讀模式與深度,如果看過數十遍並仔細比較後,解讀出原文背後的方法論,最後提出自己的看法,此時不但你懂別人是怎麼想的,你更有自己的見解,那麼即使彙整再多的資料,也不會拾人牙慧,我所謂的信心就來自於此。真理大學的楊智傑教授,還在當學生的時候,曾經批評國內多數法學論著都是翻譯整理之作,他的看法雖然部分屬實,但是對於外國學說的整理,未必都只是翻譯、抄襲,完全看你有沒有自己的觀察方法。如果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去解讀、整理,就是在表達自己的見解,而不只是轉述別人的說法。我因此很重視對於理論史的整理與分析,所有要寫論文的人,都應該這樣紮紮實實地訓練自己。各種見解的分析整理,其實也是理論史的分析整理。

 

如果今天研究題目的資料來源少,那更好。因為你有發揮你天縱英才的餘地,但是我必須說:資料少是假象。資料少不真的是資料少,只是大家的生活經驗尚未被發掘,應該說尚未被以法學的形式發掘。法學的資料少,不代表生活沒有這些經驗。只要把眼睛打開,到處去看,必然可以找到材料。相較起以前資料搜尋來源跟方法有限,現在網路很方便,資料來源很充足,前人可能因為檢索方法的限制無法完成的法學研究,以現代科技來說,絕對有突破的空間可能。更何況,同樣的材料,不同的手法,可以煮出不一樣的菜同樣的題目,不同的路徑,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呈現不同的研究過程、甚至不同的結論

 

語言能力也是資料獲得多寡的關鍵。有些人寫出來的東西就是艱澀難懂,這可能是因為語言能力太差,半調子翻譯、無法掌握真實意義所寫出來的東西。我們所上的學生既然對自己英文能力有自信,就不能偷懶,要多看原文的資料。你能有多種的語言能力,就能有多種的管道從社會生活經驗中獲得所需要的資訊,那資料還會嫌少嗎?恐怕多半的時候,是資料多到消化不了,而囫圇吞棗。

 

 

六、寫研究論文的習慣與策略

 

應該先看完所有的資料,再決定自己的方向、看法,還是先有自己的看法,再去看其他補充資料,來驗證自己的想法?

 

寫東西的順序很重要。有一種人,他有好東西想寫,但是想說好東西要放到最後寫,畫龍點睛才精彩。結果,變成在前面要花很大功夫鋪排,因為前面寫作過程中,他必須一再閃避碰到核心的寶藏,留待最後,造成寫什麼都左支右絀,一下講這一下講那,沒有一個核心主軸。

 

其實好東西一開始就要寫出來,把你的創見、你最有的心得的核心在一開始就寫出來,用這個作為主軸去寫,旁邊的想法就會源源不絕,水到渠成,沿主線不管往哪條支線都很順利,只怕寫不完,不怕沒東西寫。所以,千萬不要一開始就去寫一些外圍的、第二層次的東西來充字數,期待大家等著看你後面所隱藏的好東西,一般人根本看不到最後

 

當大法官八年期間,是我很快樂的一段寫作期間,我心裡想什麼就寫什麼,沒有保留。我年輕的時候,其實膽識不夠,很怕我懂得不夠,即使有一點心得,還是不敢寫出來,後來看到別人寫出來一樣的東西甚至還沒有我想的深遠,這情形才有所改變。想到什麼就該講出來,不然會退化、會習慣不說出來,那麼就不能促成進步。為什麼要保障言論自由?因為要讓真實想法能夠自由表達,才能夠讓思想交流、激發創意,促成社會的進步。寫作也是這樣,敢於和自己對話,總要先說出來,才能對話,大膽地寫下你的看法,不管是不是有人已經寫,不斷寫,自然會愈寫愈好。大家已經都長這麼大了,一定要勇於去開發自己。有素人畫家,也可以有素人寫作家,不用擔心自己還年輕,看法是否太膚淺

 

最後還是必須強調一次引註詳實的重要性。引註不詳細就是欺騙竊盜,對國內學術發展有很大的侷限與傷害。試想如果你都不加註解,你根本不會發現一整篇文章裡你寫的全部都是別人的話。只有註解詳實,才不敢把沒有自己創見的東西交出去,才會逼自己去思考、去多看資料、去想不一樣的見解,不要和別人重複,創見就是這樣逼迫出來的。

 

關於實證研究,這也是研究策略的選擇之一。例如針對判決的實證研究,讓我們可以瞭解法院的態度,瞭解這個國家有拘束力的解決方案是什麼。我非常支持實證研究方法,也覺得未來的學術研究,應該鼓勵大量的實證研究。我一直希望自己有機會可以接受實證研究的訓練。

 

 

七、總結

 

最後,做學問一定會有遇到低潮的時候,多看幾遍自己寫的東西,請不要害怕溝通、尋求協助,然後找老師、找同學討論,碰壁時就是需要別人把你從困境當中拉出來。勇於求救、知道如何求救,也是經營人生的重要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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