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回想到以前在宣導大眾瞭解、接納、幫助肯納(「自閉」)症星兒時,所迸出的一點小小靈光:
想要與宗教信仰對抗,我們需要更多憲法(平等、自由理想)的傳道者。如果信仰宗教者可以挨家挨戶的傳道,信仰憲法者或許也做得到?重要的是,這些傳道者,不需要、也不該把對方貶為不信仰憲法、不堪的「異教徒」。因為信仰憲法,與信仰聖經之間不是互斥的。我們要做的,是讓對方接觸憲法、瞭解憲法、相信憲法。
只是回想到以前在宣導大眾瞭解、接納、幫助肯納(「自閉」)症星兒時,所迸出的一點小小靈光:
想要與宗教信仰對抗,我們需要更多憲法(平等、自由理想)的傳道者。如果信仰宗教者可以挨家挨戶的傳道,信仰憲法者或許也做得到?重要的是,這些傳道者,不需要、也不該把對方貶為不信仰憲法、不堪的「異教徒」。因為信仰憲法,與信仰聖經之間不是互斥的。我們要做的,是讓對方接觸憲法、瞭解憲法、相信憲法。
雖然出新文章的速度越來越慢,但是這個部落格正式滿一週年了,也是個了不起的成就!
為什麼新文章會越出越慢呢?除了作者本身越來越忙以外,對於評論事務所持態度的改變也是關鍵之一。在研究所的求學過程中,作者除了擔任了半年的研究助理以外,在今年初更幸運地找到興趣領域的教授願意收我當指導學生,有趣的是,這兩位教授除了專精領域完全不同外,一個留學德國,一個則留學美國,但是他們對我的學習態度的評論完全一致:「吳某某你看待、討論一件事情或議題為何總是那麼樂觀?」
在法官法制訂過程中勉強保住司法官一席地位的檢察官,在最高法院作出一○一年度第二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後又被法官當面狠狠地打了一大巴掌!法官之所以那麼「處心積慮」想要把他與檢察官中間那條曖昧不明的分界線一次劃清,目的就是為了確保刑事訴訟上的權力分立,以實踐當事人進行主義。本文首先將分析個人認為這個決議對我國司法的貢獻,接著,會對這個決議的作成方式做一些評論。